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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保障 其余交给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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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十年,以房价为主要目标的调控政策几乎都是错的,政府需要把政策目标从限制价格为主改为平衡供求关系

 

解决保障 其余交给市场

财新《中国改革》 2014年第1期

任志强

2013年12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房地产政策的最新表述,可以概括为两句话:第一句是加强住房保障,第二句是改善宏观调控。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住房保障放在了调控的前面,透露出新的调控思路的雏形——先解决保障的问题,剩余的交给市场。

房地产是一个长周期的行业,不能频繁出台调控政策。如果不到一个生产周期就进行调控,会出现逆向的效果,和货币政策产生冲突,形成双重压力。遗憾的是,最近十年来始终如此。短期频出的调控政策造成投向房地产的资金剧烈动荡,货币时松时紧,不能保持一个平衡的状态,结果可能是今年的货币供应多了,明年又迅速减少。同时,土地市场也随着短期调控政策波动频繁且剧烈,土地供应量有时负增长,有时高增长。房地产市场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房子供应严重不足,地产商想盖房子,却因为上一阶段紧缩土地供应,而拿不到土地;或者是,地产商大规模拿地之后,房子尚未建成,调控即已开始,又不得不缩减投资。最后的结果就是房地产市场极不稳定。

过去十年,以房价为主要目标的调控政策几乎都是错的,只治标不治本。我们不能因为仅仅看患者发烧就吃退烧药,而不解决病根。房价是果,而不是因,在土地的严重垄断和供应不足中,形成了高企的价格。很多人以为是开发商把大量的土地拿走,最后导致中央划定18亿亩耕地红线。但事实上,住宅占土地供应的比例是极低的,大量的土地不是给了房屋建筑,而是园区、工矿、开发区等等,它们占用的土地远大于住宅的比例。从土地价格的变化就可以看出,住宅价格的涨幅是最快的,超过5倍,而工业土地只上涨了七成。道理很简单,前者供应量少,后者供应量多。

因此,房地产政策亟须转向市场化和长期化,建立以法治为基础的长效机制。政府需要把政策目标从以限制价格为主改为平衡供求关系。现在形成的共识是,先解决保障,其余的交给市场。给市场以时间,房地产才能平稳。

在过去的历史进程中,中国经历了两个城镇化的高峰:一是土地承包制之后,农民开始进城卖菜;二是允许兴办更多的私营企业,更多的农民工找到了工作。城镇化的下一个高峰将是此次三中全会之后。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对房地产行业有深远影响。

在企业层面,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改革,这可能为土地供应提供另外一个渠道。混合所有制经济,既有国企和民企交叉持股,也允许个人持股,特别是对国企员工实行个人持股。在很多城市,一些土地就能通过这种方式进入市场。在此之前,如果土地持有方没有开发资格,只能被政府收储后,通过招拍挂进入市场;现在可以混合所有制,能利用土地重组,重组完之后的开发权利不但可以和开发商分,也可以和管理层、员工分。这对土地市场的操作会有一定影响,也给一些落后产能、过剩产能的行业调整提供了一个新的机会,可以通过混合所有制的方法来安置老职工。

另一项是金融改革,也会对房地产企业产生很大的影响。房地产是资金密集型行业,资本市场的变化对房地产的影响非常大。大多数的房地产企业都想通过上市或其他办法去获得融资,但在过去几年很困难,房地产企业要再融资和扩股需要经过国土部的审核。到目前为止,国土部大概有十个回文到证监会,有八家通过,两家没通过,等待证监会复审。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证监会已经就新股增发等问题迅速发文,我估计后面还有不少文件出台。很快,因为融资的放开和注册制的改革,不同企业的资金实力和规模能力会产生巨大的差别。

金融改革还有助于解决保障房的问题,比如公租房基金。依靠政府投资来背公租房建设可能保障不起,但如果变成不动产基金就能保障得起。200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关于不动产基金的试点问题,但是后来没有执行,希望这一届政府能够推动房地产金融的改革。没有金融的支撑,房地产很难发展。我们今天看到,越来越多的地产公司去境外发展。一方面境外项目只需要5%-15%的自有资本金,其余的都可以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另一方面,境外的融资成本与境内有巨大差别,一些企业在境外融资成本大概只有2%-3%,算上人民币升值的因素,成本甚至是负的。而境内基本上在7%-12%之间,境内外资本市场相差十几个点,这将让不同企业之间拉开巨大的差距。

在土地层面,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特别提到了城乡土地同价同权的问题,经营性集体土地入市也在政策上开闸。但是,要做到土地市场的城乡一体化,还非常困难。这先要做不动产的确权登记,摸清家底。不动产登记既包括城市也包括农村,既包括土地,也包括草原、林地、山地、河流和海洋,房屋登记只是其中的一项。这项工作过去分别归农业部、国土部等不同部门管,现在统一由国土资源部一个机构进行所有的产权登记。

另外,土地市场现在还有两个限定条件,一个是符合规划,一个是用途管制。每年中央政府给各个地方政府下发一定的用地指标,农村土地不一定能够进入指标内。同时,严格的用途管制也让农村土地难以入市。比如,如果政府没有将农村土地纳入规划,就不会给你修市政基础设施,也许农民可以自己修路,但是依然没有管道、污水处理和燃气等基础设施,这些都会影响农村土地的入市。实际上,地方政府也不可能短期迅速让大量的集体土地进入市场。另外,如果没有真正给农民赋予宅基地的财产权利,农村集体土地入市,也只是对农民权利的侵犯。

土地改革与户籍改革也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如果没有户籍制度的改革,解决农民后续担心的问题,比如说养老、医疗、就业等,农民是不会轻易放弃农村的户籍和土地的。同样,如果没有土地改革,将农村宅基地的财产权利变成农民进城的资本和保障,户籍改革和城镇化也无从推进。从日本、韩国和台湾的经验看,城镇化对农村土地的消耗量是极少的,对耕地的占用量也是极少的。反而,通过城镇化让农村人均用地增加了,也没有因为城镇化减少土地供应。中国城镇化发展速度比别人慢,而且农村土地消耗量比别人大,原因就是户籍制度与土地制度改革不到位。农民进城不肯放弃农村的宅基地,不是因为农民想这么做,而是因为宅基地不能转换成进城的资本。

另外,中国的土地供应结构中,工业用地占比过大,住宅用地占比很小,这也导致我们的城镇化没有使耕地增加,反而面临18亿亩耕地红线的问题。当城镇化速度低于工业化速度的时候,就会看到城市里有大量的农民工,但他们没有城市户口,不能享受城市的很多福利。所以,新一届政府提出新型城镇化的概念,重点是人的城镇化。所谓人的城镇化,是指农业人口从第一产业转向第二或第三产业之后,才有可能形成真正的城镇化。我们第一产业的就业人口比重太高了,高到我们的农村用地人均上是短缺的。所以,必须把农村人口向城市输送。这些需要户籍制度改革的支撑。

房地产和房价的深层原因,问题其实在于市场化的不完全,土地供应和公共资源不是以市场化的方式来配置,政府垄断土地供给。地方官员希望用廉价的工业用地去换取GDP、投资和就业,然后把工业用地的价格转移到住宅用地上面,去让房价来承担,让老百姓来承担。相当于用住宅用地来补工业用地,加到住宅的价格里,这非常不合理。所以,第二次全国土地普查之后就提出要适度调高工业用地的价格,尽量让工业归工业,农业归农业,住宅归住宅。此外,公共资源不够均等化促成了大城市房价的上涨,也是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最大的难题。全国最好的100个小学,60个在北京和上海,其中35个在北京,剩下的一点由660个城市去分。全国最好的医院也大多集中的北京、上海。人口向北京、上海这样的特大城市集中,背后原因就是公共资源没有通过市场化的方式配置。

最终归结到制度层面的改革问题,就是三点:一是能不能做到市场决定资源配置;二是能不能做到市场决定价格;三是自由选择权利能不能归于消费者。但这不是短期可以做到的,我们还有相当的距离。自由选择消费的权利与政府以行政手段强制限购一定是对立的,这个对立就是政府是要以限制价格为主,还是以调节市场供求关系为主。

任何一次改革都会面临利益调整。不管新出台什么样的房地产政策,都应该更加市场化,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这样才能更加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