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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圈地运动”迫农民“上楼”恐违宪
Posted 周三, 2010年 11月 03日 By ChangCe
地方“圈地运动”迫农民“上楼”恐违宪
2010-11-03 来源:infzm.com

一场新的“圈地运动”正在全国进行。地方政府将农民的宅基地复垦,用增加的耕地,换取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农民失去土地使用权“被上楼”。对此,有媒体指出,地方政府违背农民意愿的拆村圈地运动大有违宪嫌疑。

"被上楼"

据新京报3日报道,河北通过“新民居工程“,预计到2012年腾出50万亩建设用地。农民被迫离开自己的住房,被“集中住楼”。除了得到一套补偿房,宅基地置换后产生的效益将与农民无关,全由政府支配。正在向国土部报批试点的廊坊市,甚至已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腾出建设用地两万亩。

新京报2日的报道还指出,除被要求交出宅基地,失去土地发展权之外,今后,农民要获得宅基地,将成为难题。在全国多个地方,宅基地上建筑不再批准动“一砖一瓦”,也不另批宅基地。村民如有住房需求,需要拿宅基地住房换楼房。

失去宅基地的农民,还将面临生活、生产方式转变。对于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来说,生活成本增加和耕种不便,成为最现实问题。

而这样的“圈地运动”正在河北、山东、安徽等全国二十个省市进行。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报道指出,地方政府进行“圈地运动”的政策依据是国土部2008年6月颁布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

按照国土部文件,“增减挂钩”是指将农村建设用地与城镇建设用地直接挂钩,若农村整理复垦建设用地增加了耕地,城镇可对应增加相应面积建设用地。

援引上述报道中的统计,2006年4月,山东、天津、江苏、湖北、四川五省市被国土部列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第一批试点。2008、2009年国土部又分别批准了19省加入增减挂钩试点。

该政策得到地方政府盛情欢迎,各个省市、各级政府均成立了以主要领导牵头的土地整理小组。对应的地方政策、措施也纷纷出台,

国土部6月还曾表示,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看,增减挂钩是一项顺势而为、行之有效、广受欢迎的好政策。从加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来看,增减挂钩是“占补平衡”思路的合理延伸,是破解保障与保护“两难”困境的根本出路。

违宪嫌疑

上述报道中,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表示,从河北省出台的新民居建设规定看,省国土资源厅就可以拿出周转指标,事实上“这个指标根本不可能有”。他介绍,去年一年国土资源部总共才拿出20万亩周转指标,而试点单位就有20多个省市。他说,动土建设就需要指标,“没有指标,那就是违法”。

新华每日电讯对此发表评论称,《宪法》明文规定:宅基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农民对于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绝不容地方政府肆意侵犯的,违背农民意愿的拆村圈地运动大有违宪嫌疑。

评论还称,这场拆村运动是对农村和农民一场可怕的掠夺。尽管它可能打着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旧村改造、小城镇化等各种好听的旗号,可本质只有一个,那就是:通过强制减少农村宅基地面积,为城镇建设换取增量用地面积,进而获得更多的土地级差收益,维持并扩大地方政府的卖地财政。

经济观察报也评论道,宪法规定,土地有两种所有制—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从宪法来看,农村集体对于土地拥有完整的权利,农民完全可以对官员迫使他们“上楼”说“不”。但是,实际上集体土地所有权只是一种虚幻的权利,因为对于集体土地的征用根本没有法律可依,加之村委会往往听命于地方政府,更何况,司法人财物受制于地方,根本无法制约政府权力。

农民是官员手中牧的羊,官员要予取予夺,农民焉敢不给,焉能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