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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农民工的影响
Posted 周日, 2010年 09月 12日 By ChangCe
东亚论坛: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农民工的影响

原文:The impact of the global financial crisis on China's migrant workers
作者:Sherry Tao Kong,Xin Meng and Dandan Zhang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
发表时间:2010年9月1日
译者:Fuge
校对:@xiaomi2020




全球金融危机导致了中国的出口订单大量减少和经济增长的衰退。而因为中国的出口工业都是劳动密集型,并且大多雇佣农民工,外界普遍相信,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农民工的就业和/或工资水平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下岗的农民工在关闭的工厂外示威,数百万人可怜地失去了工作,踏上回家的路,这些情况都反映了农民工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受到的影响。

去年,我们估计全球金融危机会对中国就业的冲击在13%-19%。但是我们当时强调,对就业的负面冲击事实上是全球金融危机和中国的国内政策立场共同作用的结果——最突出的是中国紧缩的宏观经济政策和《新劳动合同法》的施行。

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而施行的财政和货币扩张,以及外部需求的逐步恢复,中国的经济强劲反弹,GDP增速从2009年第一季度的6.1%,增长到了第二季度的7.8%。到2009年年底,GDP增速已经超过了8%的预定目标。

现在,最紧急的危机已经过去,我们对它对中国农民工劳动力市场造成的影响再次作出了评估。而再次评估的结果显示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情况。


通过“中国和印尼的农村—城市移民调查项目(RUMiCI)”进行的“从农村转向城市的移民和农村家庭”的小组调查,我们比较了2008年和2009年城市中的农民工劳动力市场结果。让我们大感意外的是,我们观察到,农民工的就业只受到了很小的影响,而且工作时间或者工资几乎没有减少。那些在2009年决定留在城市的农民工在就业,工作时间和收入方面都没有受到什么影响。

全球金融危机反而影响到了农村地区——失业农民工从城里返乡的地区。失业农民工手里没有太多钱,这就抑制了农村的消费需求,反过来,这更加抑制了农村地区非农就业岗位的出现。这种“乘数效应”影响非常大,而且在之前的文献中没有得到什么关注。

以统计术语来说,2009年,至少有1,500万农民工回到了农村(占农民工总人数的10%以上)。他们中间大约有80% 回到了农村重新务农,平均来说,只实现了全年工作量的52%。全球金融危机除了造成农民工返乡,我们发现,农村非农就业人数下降了3,800万(占所有农村户口总人数的7.5%)。但是对那些已经获得了农村的非农岗位的人来说,我们没有发现他们的工作时间和收入有所减少。

在我们的发现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在全球金融危机时期,农村的农业部门很可能给返乡的农民工和农村的非农雇工提供了就业缓冲。因为这种缓冲效果,我们没有观察到普遍的失业。当然,这对政治稳定来说是一件好事,但是同时它也意味着农业生产率的降低。

从长远看,小规模农业将不可避免地要被大规模、高生产率的农业取代。这会自然地导致农田的集约化,许多小的土地所有者得卖出他们的土地。那么,对这些人来说,需要有其它手段来缓冲未来的就业冲击。

真正的问题是,这种缓冲将会怎样实现?中国将怎样走向全民福利体系,赋予农民工卖掉土地的权利?如何有效地从一个基于土地的,低效率的传统福利体系,转变成一个更适合现代经济的福利体系?

在未来数十年,决策者对这个问题的处理将会对中国农民工的福祉产生巨大影响。

Sherry Tao Kong是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经商学院的一位研究员。Xin Meng是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经商学院的一位教授。Dandan Zhang是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经商学院的一名博士后


这篇文章是Ross Garnaut,Jane Golley和Ligang Song(eds)的《中国未来20年的改革和发展》[英]一文的概述。
王二家的空房和空置率的解读
Posted 周二, 2010年 09月 14日 By ChangCe
王二家的空房和空置率的解读
郭凯

王二有三个儿子,一大家子都住在一个屋檐下,很是热闹,也很受村里人羡慕。转眼间,儿子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也都有了对象。老大准备明年结婚,老二老三选在了后年。要结婚就得有房,王二决定一家人这就忙起来,今年先把老大结婚的房盖了,明年再盖老二和老三的。

挥汗如雨了几个月后,老大的新房终于盖好了,就在王二的房子边上。因为婚事要到明年,老大还是继续和父母兄弟住在一起,新房则空在那里。到了晚上,路过王家,一边的房子灯火辉煌,另一边却黑灯瞎火。年底,村里的干部来登记,王二实话实说,新房已经盖好,但是还没住人。干部二话没说,在空置率一栏写下了50%。

到了第二年,老大如期举行了婚礼并住进了新房。这一年,王家又盖了两幢房子,一幢给老二,一幢给老三。和大哥一样,老二老三在结婚之前还是继续和父母住在一起。结果到了晚上,王家的四幢房子里,总是两幢有灯,两幢没灯。到了年末一登记,王家房子的空置率继续是50%。

到了第三年,王二决定和儿子们住在一起。大儿子那时已经带着全家去外地打工了,王二就在老二和老三家轮流住着,王二的老房和老大的房子则空在那里。到了晚上,王家的房子还是两幢有灯,两幢没灯。到了一年一度空置率统计的时候,王二家的空置率连续第三年保持50%。

进入第四年,王二觉得家里空着那么多房子挺浪费的。说来也巧,经常有外村人来问房子卖不卖。那些人看起来都挺有钱的,口气也挺大:你开个价吧,只要你愿意卖就成。王二后来觉得价钱合适,就把自己的老房和老大的房子卖给外村人了。卖了之后,也没见那些外村人来住过。一到晚上,王家继续是半边亮着灯,那半边已经卖出去的黑着灯。这一年统计空置率的时候,王家的空置率变成了0,因为王家已经没有空房了。不过问题是,真实的空置率并没有变化──王家原来的四幢房子里,继续还是一半有人住,一半没人住。

如果一个外人,不知道王二家里发生的这些事情,而只是从远处数黑灯的房子,那得到的印象会是王家的空置率连续多年都是50%。性急的人也许会立刻下结论:王家的房子严重过剩。只是,同样的统计数字背后的故事却不是一样的。

现在各种关于严肃调查住房空置率的呼声越来越响,国家统计局也表示要利用人口普查的机会进行空置率的调查,这些都是非常正面的事情,早就应该做了。只是无论最后调查出来的空置率是多少,在解读空置率是高是低的时候,都必须谨慎再谨慎,正如前面王二的例子,同样的空置率,背后的原因却极不相同。

在一个处于相对稳态、买房(还有租房)的主要目的就是用来居住的社会里,空置率可以大致反映住房供给和需求的相对多少。由于人口流动性和其它制度性因素(比如说是否存在价格管制,交易成本是否合理),供给和需求相对平衡时所对应的空置率也不会是0,一个经济里的房子总要有一些冗余度。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空置率高于正常的冗余度,那反映的也许就是住房在当前的价格下存在过度供给。王家的房子在第三年的空置率就有点类似这种情形:王家其实只需要两幢房子,但是王家却有四幢房子。这时50%的空置率,反映的就是住房的过剩。

当买房不只是为当前居住的需要,同时还有投资用途的时候,空置率和住房供给是否过剩的边界就开始变得模糊。从住房资源有效分配的角度说,投资购房造成的空置率上升是对资源很大的浪费,并反映了分配的问题──有人住不起房子,有人买了房子空着。但从严格的供给需求的角度看,并没有清晰的界限来认定:买房自住是需求,而买房投资就不是需求。没错,买房自住也许是一种更稳定的需求,从宏观稳定的角度说,也许也是一种蕴含风险更小的需求;而投资购房可能存在巨大的波动,并会通过推高房价造成对普通老百姓负面的影响,也可能蕴藏更大的金融风险。因此,从政策的角度说,抑制投资性购房的需求存在合理性。但这些都并没有否认投资性需求也是需求。这种情况就像王二家的房子在第四年的情况。从住人的角度说,确实空着两幢房,存在浪费,这和第三年的时候一样。但如果立刻就从这里跳到住房供大于求这样一个结论,恐怕就有点太快了。给定中国金融体系的现状,投资性的购房需求可能会在很长时间里都相当强劲(参见“王二买地和投资性购房的无奈”),只是这样的“投资”对整个社会而言是一种很缺乏效率的投资罢了。

而对于仍然处于转型过程中、城市化进程正在快速发生的中国来说,空置率更应该放在一个动态的视角下观察才合理。一个卖车的,如果在卖车的黄金季节之前大量进车,造成了库存率上升,这样的库存率上升是自然的,因为很快就会被消化掉。而如果过了卖车的黄金季节,库存率仍然很高,那恐怕就要开始睡不着觉了。王二家的房子,头两年的空置率也是50%,但应该没有人会觉得那样的空置率需要担心,因为这些空置的房子是为未来的需求准备的。给定中国的城市化进程还远未结束,从宏观尺度看,城市住房空置率偏高和没有结构性过剩有在中国同时存在的可能性。或者换一个角度说,处于城市化进程中的中国,其正常的空置率会高于那些成熟经济体的空置率。这就像北京的环路,四环路在2001年全线修通的时候,整个路上空荡荡的。但如果在那时就下结论说四环路修得太超前,那眼光怕是太静态了。

中国空置住房的背后,恐怕上面几种成分都包含,还有不少这里没有谈到的情况,比如说中国的人口结构和人口的空间分配。这些因素的相对重要性也会随着时间变化,而且可能会变化得很快。这就要求对空置率的解读,不能仅仅停留在表面的数字上,更应该仔细分析背后的原因。王二家里的房子,光靠数黑灯,每年的空置率都是50%,但背后的原因却大不一样。不去注意这些细节,简单说50%的空置率不高或者过高都是错误的。任何对空置率简单化的解读,都有可能让我们离真相更远,而不是更近。
张鸣:直观台湾拆迁事件
Posted 周二, 2010年 09月 14日 By ChangCe
直观台湾拆迁事件

张鸣

来台湾之前,于建嵘告诉我,台湾不可能有拆迁这种事。但很不幸,我一到台湾,就劈头赶上一个拆迁—大埔事件。一连好些天,几个电视台都在谈这个事件,事件中有位72岁的农妇喝除草剂自杀。

大埔事件,在本质上,是政府导向的发展主义的一个结果。

大埔在台湾的苗栗县,而苗栗是台湾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地区的一个农业县。2008年,得到压倒性票数上台的县长,思有所为,在苗栗建科学园区,引进产业。

台湾的朋友说,在台湾,科学园区是个有魔力的名字,小蒋时代的新竹科学园区的成功,使得这一模式在全台到处开花。其实,现在好些所谓的科学园区,里面进驻的企业,根本就不是高科技企业,跟大陆高新开发区一样,有什么投资办什么企业,做鞋做衣服和高能耗高污染的都可以来。苗栗新建的科学园区,一共新征100多公顷土地,多数都是房地产开发,只有一小部分,据说是给郭台铭的企业新奇美建厂用的。恰好就在这一小部分上,出了事。

台湾的农地征用,所依据的法律,是威权时代制定的《土地征收条例》,按这个条例,政府征用的农地,协商价格不成,如果多数农户同意接受征收条件,剩下的“钉子户”,是可以被强制征收的。

理论上,即使这些农户不肯接受征收条件,不交出地契,征收一样可以完成。面对政府的征收,农户一般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按被征收农地的40%份额,接受建筑用地,农户有了这些建筑用地,由于建筑用地地价高,理论上农户是可以获利的。二是接受政府认可的土地赔偿金。这种选择一般都比较亏,因为政府给的钱比较少。但是,大埔一带被征收土地的农户,有些人抽到的建筑用地靠近高压线,或者靠近坟地,卖不出价钱。所以,这些人迟迟不肯接受政府的条件,形成了大陆所谓的“钉子户”。台湾的朋友告诉我,这些农户不肯接受政府条件,也有不肯放弃祖辈种地传统的意思在里面。

2009年12月,由于征地期限将至,苗栗县政府跟少数“钉子户”之间的冲突加剧。被征地的农户开始找律师、找公民团体为他们说话,到县政府请愿。但这个时候,整个事件并未引起媒体乃至网络上的重视。

2010年的6月9日是个转折点。此前一日,苗栗县政府派人封锁这个地区,贴出告示,宣称征收已经结束,要来整地。这天的凌晨3点,20多台推土机和200多名警察突然闯入,将几十公顷将要成熟的稻子挖掉。当地农民没有抵抗,但是拍了一些视频。事后,台湾知名的公民记者—网名“大暴龙”的人得知这一消息,前去拍摄,也拿到了此前农民拍的视频,经过编辑,制成视频,传到网上,引起网友的关注,几千个网络博客的博主一起行动,把事件传播开来。虽然,媒体仍然没有跟进,但网络上的讨论已经热烈地展开,若干公民团体和专业人士、知识分子都开始介入。其间,虽然苗栗县政府还是搞了两次“整地”,但在民众的抗议下,行动有所收敛。民众的抗议高潮,是7月17日3000多人一整天在台湾“总统府”前的凯达格兰大道上“种稻子”。

但是,大埔事件成为媒体议论的话题,却是在进入8月之后。

8月3日,一位被征地的72岁的朱姓老太太,在家里喝除草剂自杀。老人的死,使得事件陡然升级,不仅成为媒体议题,而且成为台湾蓝绿争斗的焦点之一。各地有相关困扰的农民,纷纷组织自救会,各地自救会开始联合。各个关心农村和农民的公民团体则高调介入,甚至组织了精神病医生到大埔做心理咨询。有关的讨论开始深入,此前各地科学园区的问题开始被揭露,诸如环保问题、征地问题、房地产问题都被触及。郭台铭方面的新奇美表示,他们并不需要在苗栗建厂,当初的协议仅仅是个意向,现在建厂用地已经解决。

7月17日,凯达格兰大道游行示威之后,苗栗县县长对事件造成的纷扰,表示了道歉。但是,政府方面真正的软化,还是在朱姓老太太死后,由台湾“行政院”出面,“行政院”和苗栗县政府与农民自救会之间的三方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拆迁”行动实际上已经停止。最近的消息是,政府方面的妥协方案是,征收农民的房屋可以保留,农地可以置换。自救会的代表表示,要跟相关农户再做商议,然后再做决定。可以预料的是,无论结果怎样,都不会再有推土机加警察的强制了。

客观地说,苗栗县政府虽然有点“动机不纯”,征收过程也有些程序上的瑕疵,但整个过程却并不违法,该走的程序都走了。而且所谓的拆迁过程,跟大陆某些地区比起来,手段也相当柔弱。唯一的强制,就是6月9日的强挖农田,对农户的住房,他们还不敢用强制手段。即使这样,因强挖农田和老太太自尽所引发的一波又一波的民间抗议,也使得政府不得不退却。跟大陆的拆迁一样,其实核心的问题是不合时宜的土地拆迁条例,这样一个条例,赋予了政府太多的强制权力,而对农民的土地产权过于不尊重。

然而,因大埔事件引发的民间抗议,并没有顺理成章地过渡到修改土地征收条例上去。究其缘由,虽然这个条例过于蛮横,但发展的硬道理在台湾有广泛的支持,现在台湾的农业人口只占总人口的8%,农业GDP只占1%,土地征收条例,不像大陆那样针对所有人,在台湾只针对农民,都市则另有都市更新条例,因此,占绝大多数人口的都市人,对于废止或者修改土地征收条例不热心。

台湾的朋友告诉我,在经济不发达的苗栗,苗栗县政府的做法,实际上得到了本地90%以上居民的认同,在他们看来,科学园区可以带来更多的就业、发展。声援大埔农民的,多数都是从台北去的。有这样大的民意支持,苗栗县政府当然不会按很多公民团体的意思,撤销整个原本就不合理的科学园区的规划。事件的最终解决,看来只能是一个各让一步的妥协方案。

所以,在发展主义的旗帜下,不管何地,拆迁都是有可能出现的……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在哈佛感受“以生为本”
Posted 周二, 2010年 09月 14日 By ChangCe
在哈佛感受“以生为本”
from 聂辉华


一、张磊捐款事件



今年年初,中国人民大学的本科毕业生张磊决定向他的硕士母校耶鲁大学的管理学院捐赠888万8888美元。这是耶鲁大学管理学院有史以来收到的最大的一笔个人捐款。张磊声称,耶鲁的教育改变了他的一生。张磊在中国接受教育超过15年,但改变他命运的却是在耶鲁的短短3年。据悉,张磊创办高瓴基金管理公司时,最初的3000万美元来源于耶鲁大学的捐赠基金,如今这笔钱变成了25亿美元。他同时还是耶鲁中国基金总经理。对比他十年前的回国创业履历,说明张磊的成功有很多因素,而这些恐怕难以为公众确知。尽管如此,这一事件还是在中国掀起了讨论的热潮,焦点之一就是中国大学该如何善待自己的学生。无论如何,中国大学确实应该反思一下自己的教育模式,特别是对待学生的理念。尽管国内许多大学都号称要“以生为本”,然而理解中国体制的人肯定知道,所谓“一切为了学生”在目前只能停留在口号上。原因很简单,中国的公立大学的办学经费要从政府手里拿,人事编制要受政府管理,招生专业、教学方式都要由政府规定,当然是“以政府为本”了。学生毕业后的确可以给母校带来资源,但是等到那个时候,现在的校长早就不是校长了。作为一名准行政官员,任期有限的校长和他的管理层如何能够指望未来的学生呢?如果毕业生真的发达了,学校自然会重点关注,但这与“以生为本”无关。这是很无奈的一个难题,但又不是大学单方面可以改变的。而像耶鲁这样的私立大学,经费主要来源于校友捐赠,自然在读书时以学生为主体,在毕业后将校友看作自己的衣食父母,这才是真正“以生为本”。

作为一名研究制度经济学的学者,我习惯于从制度的角度剖析问题,但我反对把所有问题都归咎于制度的观点。任何制度都只是一个大的框架,而在这个框架下,一个具有创新精神的领导者依然可以有所作为,在边际上改革,并进而为根本性的改革奠定基础。否则,不同的人当领导又有什么分别呢?为什么不干脆抽签选拔领导呢?就事论事,中国大学不可能一蹴而就地“以生为本”。但是我认为,美国的世界顶级大学在关心学生方面有许多值得中国大学学习的地方。中国大学在体制内还存在很多改进的空间,并且这种改进基本上不会削弱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是一种帕累托式的改进,对大学中的管理者、教师和学生都是有利的。这是我认为这个问题具有讨论价值的原因。下面,我以在哈佛大学观察到的一些现象为例,说明中国大学在关心学生方面如何可以做得更好。



二、哈佛大学的图书馆



哈佛大学拥有70多座图书馆,海量藏书,这些都不是我要说的重点,我要说的是哈佛图书馆的人性化服务。

首先说一下服务时间。哈佛的几个主要图书馆在每个学期的周一到周五都是从早上8点到晚上10点一直开放。经济学系附近的Cabot图书馆则一般开到晚上12点,而Lamont图书馆除了周五、周六晚上不开放,其他时间居然是24小时开放!Lamont图书馆一层有一个咖啡厅,可以吃东西。因此,理论上一个对书痴迷的人,可以整个学期都吃住在该图书馆。这当然是疯狂的想法,但是谁敢说没有书虫们在里面待上一个星期呢?在一些法定假日期间,所有的图书馆都关闭,这是让我这个“无家可归”的中国学者不习惯的地方。但是我发现,科学大楼底层的文理学院机房从来没有关闭过,是真正的“全年无休”!因此,放假时我就在文理学院的机房找一个空位,用自己的电脑工作,也可以用电子邮件账户登录文理学院的电脑。里面的电脑型号主要是联想电脑(原IBM电脑)和苹果电脑,速度非常快。

然后说一下服务设施。以我经常去的Cabot图书馆为例。图书馆共有三层,其中地上两层,地下一层。每层都有开放的书架,但图书馆的办公场所都集中在一层。在每一层,学生都可以在书桌上看书、做作业,这点与国内大学一样。但不一样的是,除了这些供多人同时使用的开放式书桌,还有用挡板隔离的半开放书桌。这些书桌是供单人使用的,有几个电源插口,有一盏台灯,还有衣帽钩。如果学生之间要讨论,在地下一层和地上二层还有一些全封闭的讨论室。讨论室里有屏幕、黑板、粉笔,甚至还有办公电话。除此之外,在地上一层和二层,还有一些零散的沙发和低脚凳。总之,如果你想一个人舒服,可以找一个沙发一躺,脚一架,抱一个笔记本电脑干你自己的事情。在哈佛校区,所有的地方都覆盖了无线网络信号,不需要网线。如果你要长时间思考,可以找一个半封闭的书桌,去吃饭时把东西放在那里,不会有人占用你的位置。如果你要和同学讨论问题,可以去讨论室。如果你想打印或者复印,一层办公区有自助的打印机和复印机,钱从校园卡里扣除。有任何疑难问题,都可以找办公区的管理人员,他们态度非常友好。如果想做点笔记,可以去办公区索取免费的铅笔和纸张,他们还提供铅笔刀、透明胶布、粘贴棒等免费办公用品。学习累了,可以在长沙发上躺一会,还可以将两个沙发对接起来,拼成一张简易的“床”,舒舒服服地睡一觉。通常,图书馆是绝对禁止大声说话和接打电话的。渴了,可以在洗手间外面的饮水机上喝凉水,也可以去旁边的咖啡厅买饮料。如果没带自己的电脑,还可以利用这里的十几台公用电脑。一句话,凡是一个学生学习需要的各种条件,在一个典型的哈佛大学图书馆都可以满足。

再来看一下中国大学的图书馆。我在读大学时,国内图书馆的开放时间和上下班时间差不多。你上课,图书馆开放;你下课,图书馆关闭。这使得图书馆没有发挥应用的功能。现在的情况比过去好了一些,但是还没有达到哈佛大学图书馆的服务程度。我从网上查询了一下,发现国内主要大学的图书馆阅览室的开放时间一般是:周一到周五,上午8点到晚上10点;周六到周日,上午9点到下午5点。借阅室的开放时间通常是工作时间,也就是说不包括晚上。

这就产生了一个有趣的问题。从理论上讲,美国的人力资源比中国稀缺得多,也昂贵得多,因此服务业的开放时间都很短。周末或者节假日,走在波士顿的街头,我经常发现大部分店铺都是关门的。但大学却舍得花钱延长图书馆的服务时间。而中国的人力资源是全世界最便宜的,中国大学图书馆本应该提供比美国大学图书馆更长的服务时间,但是却没有这么做。为什么?其实,延长图书馆的服务时间并不会增加多少成本。一是中国劳动力便宜,二是可以雇佣学生。另外,考虑到中国学生基本上都住在校园里,提供通宵服务应该更便捷。哈佛图书馆的看守职员很多都是学生,一方面节约了工资成本,另一方面又为学生提供了勤工俭学的机会。也许是因为通宵学习的人太少,提供专门的服务不划算?但是通宵教室可以开放,为什么不能开放几个通宵阅览室呢?除非把这两者理解为一种替代关系——因为中国学生习惯于去教室自习,不然实在难以解释。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中国的大学生几乎不需要特别用功,至少不需要为了写好一篇论文坐在一个地方几天几夜苦思冥想,因此也就不需要为这少数几个人专门设立学习场所。要知道,在哈佛,研究生第一年每天只能睡三四个小时是常态。人家学得苦,自然学得多。忽略总体,仅仅就少数精英学生而言,中国大学生也很难有一种纯粹为了学术而钻研的精神。

至于服务设施,虽然中国大学学生数量多,人均资源少,但图书馆的硬件不是没有改进的空间。在办公场所放几根铅笔和几个卷笔刀,应该花不了几个钱吧?如果说之前是因为没有为学生着想的习惯,那么当很多中国高校教职工到美国大学考察后,难道还能说这是“没想到”吗?问题不是是否能做,而是是否愿意做。另外,中国大学图书馆的办公场所其实很多是闲置了,或者说太宽敞了。如果真是有心,完全可以将图书馆职员集中办公,然后腾出一部分给学生当作讨论和自习的场所。当然,这就涉及到利益分配问题了。



三、哈佛的“学习咨询局”



哈佛大学有一个奇怪的部门,名字叫“学习咨询局”(Bureau of Study Counsel)。该机构成立于上个世纪50年代,最初是作为一个心理咨询机构,而且是全美最早的大学心理咨询机构之一,现在则成为全面指导学生学习和个人成长的综合性机构。该局提供的咨询业务几乎无所不包,从刚入学时如何熟悉美国文化、提高英语水平,到如何阅读、演讲、准备考试,再到如何写各类论文,以及如何面对失眠、失恋、性骚扰,直至如何选择个人职业。可以说是五花八门,来者不拒。

该局职员并不多,只有20多个,但是为何能为学生提供如此全面的服务呢?原因在于,除了比较专业的心理咨询,其他业务都是借助于学生。例如,该局会定期邀请高年级本科生或者研究生讲解如何准备学位论文。不是笼统地找一个人泛泛而谈,而是邀请不同的人讲不同的方面。例如,有人讲如何找题目,有人讲如何查资料,有人讲如何与人讨论,有人讲如何做报告,等等,简直是“一条龙”服务。

我出国前几乎没说过英语,因此刚到哈佛时有点不适应。我在哈佛经济系的博士后导师哈特(Oliver Hart)教授非常热心地让系里负责研究生事务的秘书给我一些帮助。秘书建议我去找学习咨询局的一个职员。我就去了该局,跟那个职员说我想找一个人练英语。那个职员很热心,但是她说我不属于正式注册的学生,不能享受这类有哈佛官方补贴的服务。不过,她告诉了我另外两种渠道,一种是去市场上找英语伙伴,大约每小时40-50美元,比该局提供的价格高了两倍;另一种是去参加各种俱乐部。因为经费捉襟见肘,我还不时要动用国内的个人储蓄,所以最终这事就算了。但我很羡慕哈佛的学生能够获得这类服务。毕竟,对于一个英语作为第二语言(ESL)的外国人来说,这种服务是非常超值的。

对于英语不是母语的人而言,还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英语写作问题,中国人尤其如此。我认识一些在美国顶尖大学读博士的中国学生,他们说自己的论文投稿前仍然要请专业的英语编辑帮忙润色。价格有两种,一种是每小时150美元左右,另一种是每千词30美元左右。反正都很贵。在哈佛,每个系都有专门的指导老师帮学生修改英语论文,小到语法问题,大到结构问题,通通都是免费。据我所知,其他学校也都如此。这对急于想“国际化”的中国人而言,可是极大的福利。很遗憾,这类服务同样只针对在校学生。

我在国内大学教书三年,发现在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这两个方面,学校的教育几乎是空白。我自己每个每期都要给自己的本科生介绍这方面的经验,但是一个人还是感到力不从心。我也参加过很多次论文评选或者论文答辩。毫不夸张地说,没有一篇在形式上能够达到完全规范的程度。举个例子,几乎所有做计量的文章,在报告回归结果时,都把EViews软件运算的结果直接粘贴在论文里,而不是按照某种格式整理成中文表格。举办论文比赛前,组织机构只是请领导对写论文提一些空洞的建议,而不是请在研究一线的老师或者高年级学生具体介绍各个方面。按道理讲,中国人最善于学习形式上的东西,但为什么在规范地写作论文方面会有如此缓慢的进展呢?根据我个人和哈佛导师的探讨,我认为是国内一些老师或学生还没有深刻地理解论文的形式和内容之间的关系。关于这个方面,我们以后再来讨论。

中国改革开放超过30年了。这30多年间,中国有无数人到先进的欧美大学去学习或者考察过,但是效果究竟如何呢?大学对学生的服务真的不能在体制内得到局部改善吗?这是无意识的忽视的结果,还是有意识的“选择性改革”的结果?

本文发表于《经济学家茶座》2010年第二辑(总第46辑)


*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和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系博士后。
重读奥斯特罗姆
Posted 周三, 2010年 09月 15日 By ChangCe
重读奥斯特罗姆
from 聂辉华博客

《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 Governing the Commons)是2010年诺奖得主E. 奥斯特罗姆(Ostrom)教授的代表作。

面对有竞争性但没有排他性的公共池塘物品(common pool),传统的理论走向了两个极端:要么实行彻底的私有化,例如以Demsetz为代表的产权经济学;要么实行集权管理,让一个利维坦政府实行独裁。囚徒困境、公地的悲剧和集体行动的逻辑这三个重要的理论模型都只提供了上述两种道路。然而,奥斯特罗姆提供了第三条道路。她观察到人类历史上有许多成功的治理小型公共物品的经验,认定存在一些解决公共物品的现实经验和理论模式。通过对亚洲和美洲一些长达百年的渔场、森林、牧场的古老案例的分析,奥斯特罗姆提炼了一个分析框架来解释小型公共池塘物品的供给秘诀。在她的框架中,制度供给、可信承诺和有效监督是核心的要素。通过对环境进行更加细致的刻画,描述社区中参与人的利益差异,制定细致有效的资源使用规则,允许内外部监督力量的参与,实行分级制裁规则,让组织权威得到尊重,最终实现公共池塘物品的有效使用。

奥斯特罗姆的工作实际上是尝试在社区中解决阿罗不可能定理,在私有化和集权化之间找到一个社区参与自治的公共物品管理的中间模式。这无疑是对人类永恒难题“集体行动”的一个突破。从这角度讲,她与威廉姆森一起因为组织治理而荣膺诺贝尔经济学奖,可谓实至名归。只不过,主流经济学家现在不太关心政治经济学问题,自然也就不太关注奥斯特罗姆的杰出工作。而且,奥斯特罗姆的文章很少使用严谨的数学模型或计量分析。事实上,奥斯特罗姆教授获得过Saidmen政治经济学奖,而该奖的获得者有5个人获得过诺奖。奥斯特罗姆的工作很多发表在政治科学杂志上,这使得不从事交叉领域的主流经济学家对此并不熟悉。而奥斯特罗姆的中文作品也是被收录到政治与行政学系列,使得中国经济学家对此了解不多。遗憾的是,中国经济学家面对奥斯特罗姆获奖表现出惊人的不知。凡是看过制度经济学最重要教材——FR的《制度与经济理论》——的人,都应该在第三章注意到奥斯特罗姆的工作,最低限度应该看到或听说了这个名字。搞笑的是,还有人居然以新制度经济学已经多次获奖为由,认为不应该将诺奖再次颁发给该领域。

用主流经济学的语言来说,奥斯特罗姆的工作实际上是引入了重复博弈,给定特定的贴现因子和其他参数,合作会成为一种均衡。尽管主流博弈论的结论过于依赖于参数环境,从而减弱了其预测能力和可检验性,但是通过在现有框架内细化,仍然可以得到奥斯特罗姆的分析结论。事实上,与奥斯特罗姆的工作几乎同步,1980年代以后发展的重复博弈理论,特别是community enforcement文献,就是在尝试解决公共池塘的资源配置问题。只不过,由于奥斯特罗姆从实际案例到分析框架的进路,一时还不能完全地被理论模型所刻画,因为理论模型为了简洁所能容纳的变量毕竟是有限的。也许,理论经济学家今后的建模工作不得不借助大型的计算机程序来完成多变量的分析。然而,我个人还是希望像哈特教授那样,使用简洁有力的模型去描述最核心的经济问题,并得到简单明了的预测结论。
宋晓梧:政府应当调节一次分配
Posted 周三, 2010年 09月 15日 By ChangCe
政府应当调节一次分配
本文来源于《新世纪》周刊 2010年第37期 出版日期2010年09月13日

对灰色收入的关注重点应放在哪里?一个人长了肿瘤,与其在细胞量级上争论其大小,不如下功夫研究如何割掉它

宋晓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综合国力得到极大提高,社会财富大量涌现,但是财富分配 不均日益加剧。近些年来,两极分化问题突出,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主要障碍之一。在此背景下,提高劳动报酬在一次分配中所占比重,已经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议题。

不能只看数量不看制度

  这个问题直接涉及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进而关系到投资与消费结构的调整。提高劳动报酬在一次分配中的比重是可以量化的,近年来,工资占GDP的比重下降,无论是与中国过去比,还是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比,这一比例都过低了。有学者提出,要把这一比例从现在的12%左右提高到20%左右。问题在于,通过何种途径实现这一目标?是使用行政手段,还是发挥市场机制来提高这一比例?用行政的办法也可能在一段时间较快奏效,强令企业给职工涨工资,制定“五年工资倍增计划”等,但是,我们如果搞工资倍增计划与日本当年不同,很可能要层层落实到各级政府一把手责任制。因此,不少学者质疑,这是否不适当地干预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从长远看,这是在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还是在走回头路?那么,不直接干预企业用人与工资自主权,是否政府在一次分配方面就无所作为了呢?

  一些学者认为,中国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劳动报酬低是市场供求规律决定的,政府不能干预一次分配,调整收入分配关系主要应在二次分配上做文章。这种分析只看到了我国劳动力市场的数量特点,忽视了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制度特点。按照人口增长态势,从1980年直至2020年左右,我国都处在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的状态,这是对劳动力市场的数量分析。与此同时,我国的劳动力资源正处在由政府统一配置向市场配置的转型期,这是对劳动力市场的体制分析。把体制分析与数量分析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探讨我国的劳动报酬问题。

劳动报酬过低的原因

  认真分析近年来一次分配的现状,就不难发现,劳动报酬过低的情况,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劳动力资源配置转型不到位,市场机制没有充分、合理发挥作用的结果。

  首先,农民工工资长期过低,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历史形成的户籍制度割裂了城乡劳动力市场。从事同样的工作,城市职工比农民工工资高1倍甚至2倍。2008年广州、深圳、杭州、南京、东莞、上海、无锡、苏州、宁波等“长三角”“珠三角”九个城市,出口加工企业中,农民工平均工资与当地城市职工平均工资相比,很少超过40%的,差别最大的是东莞,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293元,农民工是971元,不到城镇职工的30%。最低工资标准国际上一般是社会平均工资的40%-60%,这意味着东莞等地农民工工资连最低标准都达不到,难怪他们要用脚投票,闹“民工荒”。多项研究成果显示,如果按现代劳动力市场规律办事,反对就业歧视,实行同工同酬,上亿农民工每年至少可多得约3000亿至5000亿元,远高于免除农业税、家电下乡补贴等惠农措施。多年累积下来,仅农民工工资欠账这一块,对扩大消费、缩小城乡差距的影响就极其巨大。

  可以比较一下日本工业化过程中的农业劳动力转移。1955年到1975年,日本平均每年有72.5万农业劳动力转移到城市,20年之内,完成了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日本没有“农民工”的概念,更没有“第二代农民工”的现象,日本的农民从农村迁出后,14天之内凭“誉本”(类似身份证)就可到所迁移地的政府登记,变为当地人,他们的子女如果是适学儿童,必须在三天之内到当地教育委员会报到,与当地儿童一样安排入学。经过30年的经济起飞,我们还在研究所谓“第二代农民工”问题,其关键在于城乡户籍制度以及与此密切联系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行政分割。户籍制度是典型的行政手段。积极稳妥地改革户籍等一系列行政分割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政府责无旁贷。

  其次,一次分配中,行业收入差距过大。根据去年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国证券业的工资水平比职工平均工资高6倍左右,收入最高和最低行业的差距达11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资研究所发布的最新数据,这一差距又扩大到15倍。如果把证券业归到金融业一并计算,行业差距也高达6倍。根据该所提供的资料,在其他市场经济国家中,2006-2007年最高和最低行业工资差距,日本、英国、法国约为1.6-2倍左右,德国、加拿大、美国、韩国在2.3倍-3倍之间。日本在经济起飞的后期,上世纪80年代,金融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只是制造业的1.38倍。这些国家金融行业的高工资并不是由其行业的特殊性造成的,而是由于金融行业对知识的要求比较高,从业者受教育年限较长,付出成本较高,因而要求的回报也相应较高。在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力自由、合理流动,行业工资差距其实反映的是各个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程度的差距。从目前的资料看,中国行业收入差距已跃居世界之首,超过巴西。

  如此巨大的行业收入差距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吗?显然不是,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市场准入方面的行政限制带来的。国家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编辑出版的《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2008)》分析认为,行政性垄断行业的收入有三分之一是靠各类特许经营权获得的。再深入分析,还有资源税、资源产品价格等问题。打破行政性垄断,合理调整行业之间的收入水平,并推进与此相关的资源税、资源产品价格改革当然也是政府的责任。

  最后,在供大于求的条件下,一般劳动力价格会被压低,工资水平相对较低有其部分合理性。但是,现代劳动力市场中的工资水平不仅受到供求关系的影响,还要受到劳资集体谈判的影响。自1949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集体谈判公约后,集体谈判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国家调整企业工资福利的通行规则。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也开始推行集体谈判,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至今尚未形成完善、有效的集体谈判机制。正如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所指出的,企业工会干部大多数是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这种情况造成工会干部很难真正代表职工的利益。在今年南海本田事件中,当地工会公开站在雇主一边,要求工人立即复工,并与罢工工人发生冲突,被学者称为“世界劳工史上的奇闻”。可以说,工会组织为劳动者维权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是我国劳动报酬比重低于一般市场经济国家的重要原因。此外,地方政府较长时间片面重视招商引资,也有意无意地压低了劳动力成本。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必须培育劳动力市场供求主体。我们不能也不应当重蹈一些国家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劳资剧烈冲突的覆辙,在劳动力市场发育时期就要注重劳动力供求主体组织行为的形成。在当前形势下,劳动力市场供求主体的组织行为不仅有利于平衡劳动报酬与资本收益之间的关系,还可以起到反对官僚主义,监督腐败行为的作用。

  可见,提高劳动报酬在一次分配中的比重,政府可以有所作为,而且必须有所作为,但是,主要不是依靠层层落实行政指令的方式去作为,而是要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上下功夫,加快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加大行政性垄断行业的改革,健全集体协商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政府有责任铲除灰色收入滋生地

  最近,关于灰色收入的争论鹊起。其实,社会上存在大量灰色收入,人们事实本身并无多大争议。但是,要对灰色收入做精确的数量推断很难,真能以百亿元为单位,计量出灰色收入来,那灰色收入的透明度岂不比工资福利的透明度还高了?

  现在,政府部门对灰色收入研究很不够,说不清灰色收入的大致规模,民间学术团体来填补空白,根据部分入户调查推算出2008年灰色收入高达5.4万亿元。此事引发了大家对灰色收入的关注,有利于推进这方面的研究。研究的重点在哪里?正如已知一个人长了肿瘤,与其侧重在细胞量级上争论它的大小,不如下功夫研究如何割掉它。灰色收入很难界定在一次分配领域还是二次分配领域,但是,规范一次分配的秩序,加大二次分配平抑一次分配差距的作用,加快民主法治建设步伐,从体制、机制上压缩钱权交易的空间,铲除灰色收入的滋生地,更是政府不可推脱的责任。

  作者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
郑永年:中国当改革九四年体制
Posted 周五, 2010年 09月 17日 By ChangCe
郑永年:中国当改革九四年体制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10年09月17日 00:45 共有2条点评


改革九四体制就是要改变现在的局面,达成民富、社会富的目标。只有民富和社会富之后,各级政府才会拥有丰厚的税基;而丰厚的税基,又为各级政府服务于民和社会提供经济条件

  1994年中国所进行的分税制改革,改变了邓小平南巡之后,激进分权所造成的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失控的情况。改革之后,财力迅速向中央政府集中,而此前中央财政高度依赖地方。实行分税制后,尽管中央政府的财政很大一部分需要返回地方,但依赖的方向改变了,地方依赖于中央。尤其重要的是,中央政府终于首次建立了属于自己的、独立于地方政府之外的收税机构(国税局)。
  向中央集权并不限于财政领域。1990年代末所进行的金融改革,确立了中央银行制度,中央银行独立于地方政府。这是现代国家最必须的制度,也是现代国家的象征。作为一个大国,中国各地方差异很大,需要中央政府的协调,而财政金融是最主要的协调机制。可以说,财政和金融制度的确立,有效推进了中国经济层面国家制度的建设。
  财政和金融可以说是政府运作的血液。随着财政和金融的集权,各方面的权力逐渐都往上集中。集中有两个情形,即经济集权和政策集权。一个情形是原来由地方政府所有的权力,被中央政府回收。上述税收和金融权力就是典型的例子。另一个情形是中央政府出台新的政策,而要求地方政府执行,可以把此称之为政策集权。这后一方面在近年来表现得非常明显。随着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中央政府所希望提供的公共服务(至少在理论上说)也迅速增加,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和环保等等方面。九四年体制的两个最主要的理由,一是强化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二是二次收入分配能力,即国家有更多的能力,来改变区域之间和社会之间的收入差异。
  经济集权的确使得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能力大大增加。19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所取得的高速而平稳的经济发展,同中央政府的调控能力有很大的关联。但同时也要看到,经济集权在二次分配方面,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当时所设定的目标,即减少社会收入差异,实现基本社会正义,并没有实现。分税制以后,中央财政能力飞速增加,但国家的收入差异也不断加速扩大。可以看一看,九四年体制之后,国家的财政收入增加了多少倍,而收入差异也增加了多少倍呢?财政收入和基尼系数是同时上升的,并且上升得很快。纵观世界各国的发展,很难解释这种情形。中国很多学者假设国家的二次分配能够达到社会公平,因此国家能力越高越好。但所谓的“国家能力”和社会公平之间,显然并没有发生任何正面的关联,而负面关系是显然的。
  九四年体制导致“国富民穷”
  上世纪八十年代,在分权的环境下,地方政府大多实行藏富于民、于地方的做法。但随着九四年分税制的实行,这种策略失去效用。不可否认的是,由于财政大幅度向中央倾斜,中国在过去很多年里,越来越显现出“中央富、地方穷”、“国富民穷”的局面。中央向地方要钱,地方也层层向下级政府要钱。财富很快向中央政府集中。在这个过程中,中国的政治制度保障了财富流向中央,很简单,因为各级政府官员是由上一级政府任命的。
  而“中央富、地方穷”的局面必然导致“国富民穷”。地方政府需要生存,需要发展,因此就要向“民”和社会要钱。先是向农村农民收费。各地的农村收费土政策,曾经成为农民集体抗议的主要一个原因。农业税取消掉之后,地方政府就转向了农民的土地。现在土地已经成为各级地方政府财政的重中之重。这已经产生了很多负面的效应。其中之一就是房地产价格的飞涨。在抬高房地产价格方面,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利益是一致的。地方政府提高土地价格,而开发商自然把土地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另外一个向社会要钱的方法,就是地方政府和企业资方合作。为了让企业发展地方经济,多交利润给地方,地方就拼命向企业提供廉价的土地和廉价的工资。压低工人(尤其是农民工)的劳工工资,在近年已经到了不可容忍的地步。最近所发生的劳工潮,只不过是前面压低劳动者收入的反弹而已。
  更为严重的是,集权已经造成了中央和地方权力关系的失衡。很容易观察到一些很特别的现象。一方面,尽管集权,但中央的政策越来越难以执行下去,地方通过各种方式来抵制中央的政策,这尤其表现在“中央出政策,地方出钱”的领域。另一方面,地方在越来越多的领域越来越依赖中央。布满京城的驻京办,很形象地说明了这种情况。(现在要撤消驻京办,但可能会不得要领,因为驻京办完全是地方对中央的制度性依赖的结果。)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所发生的地方企业“央企化”,或者地方求助于央企的情况更是说明了这种趋势。与央企结盟是地方的理性选择,通过这种途径,地方可以得到两方面的利益,即政策利益和经济利益。很显然,和央企结盟,地方很容易得到中央政府的政策利益。一些本来通不过的项目,一旦央企卷入,就很容易得到批准。同样,和央企结盟也可得到经济利益,这不仅仅是因为央企本身掌握着大量的资金,而且也是因为央企对中央政府的巨大影响力。通过央企,地方很容易融资。
  “央企化”将带来严重恶果
  央企化如果得不到纠正,从长远看,会产生非常严重的恶果。随着中国向规制型国家转型,越来越多的经济活动要受国家的规制。而央企化必然会成为规制型国家的非常有效的阻力。央企化表明,政府的规制越来越具有“左手规制右手”的性质。甚至政治和行政上的冲突也会变得不可避免。很多央企和地方政府是同一行政级别,甚至前者的级别要比后者高。鉴于行政级别在中国政治体系中的重要性,地方政权必然和央企在很多问题上发生冲突。
  更应当指出的是,经济集权并不表明中央有权力。大多中央集权实际上是权力的部门化,是部门集权。国务院同样没有权力。实际上,权力越是部门化,国务院越是没有权力。这种情况也曾经在毛泽东时代发生过。在计划经济下,越来越多的权力集中在中央的部委,造成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矛盾,地方失去了发展的动力,这就导致了毛泽东的激进分权,把中央企业统统分解到各地方去。
  种种现象表明,需要对九四体制进行改革。改革并不是简单的分权或者简单的集权。上述很多问题因为集权而产生,但重新分权未必就能解决问题。最明显的就是在社会政策领域,包括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和环保方面的政策。所有这些方面涉及到社会成员的基本公民权问题。公民权应当是全国范围的。在这些方面需要进一步的集权。现在中央具有政策制定权,但政策实施权在地方。更是因为在这些领域往往是中央出政策、地方出钱,很多政策根本落实不下去。这就要求,中央政府在财政集权之后,也要把事权(执行政策)的一些方面收归上来。这样做,就可以把“地方公民权”转型成为“国家公民权”。尽管这并不是说,中央政府要担负所有的责任,但必须要担负相当程度的责任,以实现最低限度的公民权。不管怎样说,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中央政府在所有这些社会政策方面,必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但是在其它一些方面,就必须实行继续分权,主要在具有产业性质的领域。上面已经讨论过央企化的后果会非常严重。央企本来的意义,在于政府在涉及到国家整体战略和经济利益的领域,扮演一个重要角色。但是,现在央企所从事的很多经济活动,根本不具有战略重要性。要给央企规定一个边界。央企不仅要退出一些不具有战略意义的领域,而且要把这些经济活动下放给地方,进行民营化。中国在经济领域市场化不足,和国有企业受政府的保护是有关系的。要深化市场改革,这一步必须走。
  事权(主要是社会政策方面)的集中,表明地方政府在这些方面财政负担的减轻,而经济活动权的下放,会给地方政府更多的动力来发展地方经济。这一变化会导致另外一个积极的效果,那就是减少地方政府向“民”和社会掠夺财富的动机。
  只有这样,中央、地方和社会才会进入一个良性关系。现在的中央、地方和社会三者关系中,呈现出一种学界称之为“掠夺”关系。“中央富、地方穷”和“国富民穷”的局面,最终会导致各级政府税基的收缩。改革九四体制就是要改变现在的局面,达成民富、社会富的目标。只有民富和社会富之后,各级政府才会拥有丰厚的税基;而丰厚的税基,又为各级政府服务于民和社会提供经济条件。这种改革能够为执政党所带来的合法性资源也是显而易见的。
谁将“垃圾”塞进了图书馆
Posted 周五, 2010年 09月 17日 By ChangCe
谁将“垃圾”塞进了图书馆
作者:南方周末记者 朱又可 实习生 周菁
2010-09-16 09:00:16
来源:南方周末

国家规定,全国中小学都要按照生均15到40册书标准配备图书馆。不少地方,校长和老师的“选书权”被收归教育局,“有些县居然是‘一二三把手’在管进书那点小事。”一个领导给一个县委书记打招呼,把某某的书关照一下,甚至有些官员还因招投标掐起了架。

好书被挡在门外,“下三烂”书登堂入室,权力和利益之手搅乱了图书馆,污染了书。

一劈两半的高价畸形书

9月初,宋一柯接到出版社通过物流公司运来的20大包样书,他吃惊地发现,自己写的一本书居然摇身一变成了薄薄的两本书,上下册。掂在手里,轻飘得不真实。整个书也比正常的小一号。纸张粗劣,装订歪斜,简直像小学生练习册。

这是书吗?他笑了起来。再看定价,两册55元。他打电话问编辑,编辑说是北京面向市场的“编辑”,把它一劈两半。因为“劈”得太麻利,好似带着白生生的茬子,下册连目录都没有,开门见山就是文章。

原稿不到20万字,却在版权页上标注“40万字”。宋一柯想,这不是睁眼说瞎话么?

两年前,交出书稿时,宋一柯对一本文学类的名家访谈书能否走市场一直怀疑。但编辑让他“放心”,说他们有办法。

这么完全离谱的定价,卖给谁?宋一柯觉得很奇怪。编辑说,不走“市场”,“5000套全下到图书馆了。”

那20包的500套书是给他顶稿费的。编辑让宋一柯把书再运给他,发到图书馆里给他“变现”。

宋一柯很愤怒,这“垃圾书”既不好意思送给他访问的作家留念,也无法赠给朋友风雅一番,再卖给图书馆,继续害人吗?

“垃圾书为何这么轻易流入图书馆?”宋一柯很好奇。

给宋一柯做书的“市场编辑”袁彪,凭灵敏的嗅觉,是2004年最早转向给图书馆供书的书商之一,行话叫做“馆配”。

馆配业务和上世纪末开始的全国“普九”、“双基”达标息息相关。据教育部规定,全国中小学都要按照生均15到40册书的标准配备图书馆,不达标者,一票否决。

于是,全国各省、市、县政府都设立了中小学馆配图书招投标中心,由政府掏钱替学校配备图书馆。

据统计,地方大学图书馆一年一般300万元的采购经费,到了“211工程”验收时,会增加到400万元。

从2004年开始,南方某中心城市的公共图书馆的图书采购权被收到市政府,由政府招投标中心负责,每年3000万元图书馆运转经费,用于图书采购的大约1000万元。

北京大学图书馆学教授刘兹恒注意到,某所大学招标委员会是由图书馆馆长、财务处处长、审计部门主任、物资处负责人等组成,图书馆采购人员只占了五分之一,“领导们”不熟悉图书馆资源,往往会把价格摆在第一位。

为了抢这个大蛋糕,全国581家出版社有250家左右在北京设立办事处。袁彪负责的这家外省出版社的驻京办,每年能出700本书,全都投到了火热的馆配市场。

伸进小书里的权力大手

小书大乾坤。

利益争夺之下,不少地方,校长和老师的“选书权”被收归教育局,甚至有些教育局都没权选书,让转战南北投标的袁彪惊叹的是,“有些县居然是‘一二三把手’在管进书那点小事。”

每次招投标回来,袁彪都能带回许多“秘闻”。

有一个主管购书的县教育局副局长出差了,另一个副局长就趁机把“事”给办了。“事”还没完,那个副局长回来了,说,不行,这事是归我管的,得重新招标,结果,他给了另一人,两个副局长从此结仇。

有的地方县招投标中心主任和教育局长互“掐”起来,教育局长不愿拿去招投标,说十几万不是大数,又不是财政局的钱,招投标中心主任说,那也是公款。

袁彪有一次在一个县中标了,但最后退出来了。他给的价格是10万元,县教育局长当场就不高兴,“别人最低报价都15万,你怎么才10万元,是不是盗版书?”

他找到县财政局副局长兼招投标中心主任,主任给教育局长打电话,招投标的结果是合法的,必须执行。后来,袁彪给教育局长打过几次电话,局长说,“我就不信查不出你的毛病。”袁彪也心虚,不敢保证没一点问题。他估计局长收了别人至少5万元回扣,他不敢多纠缠,交的1万元投标押金也没拿回来。

袁彪盘算着去“不规范”的地方投标有风险,“答应事成之后给局长10万元,后来没中标,但请吃喝的钱花出去了,没法收回。”

也有投标商和招标单位打起来的,因为书款半年没有结,供货商资金周转不灵,急了眼。

袁彪总在预测哪里可能会有馆配招标,提前做足功课,等招标公告在网站公布就晚了。

人口或经济大县一次招标图书五六百万元,贫困县则只有几十万元。河北省教育厅连续几年每年都有标的1.5亿元左右的图书招标,全国各地的投标商云集。

各地都在走“程序”,但“潜规则”暗涌。他听到一个常务副省长给一个县委书记打招呼,让他把某某的书关照一下,他很佩服同行的“运作”能量。

2007年全国绝大部分地方“普九”结束,除个别省区允许延迟到2010年。有的出版社感叹“没戏了”。袁彪很快发现又和其他政府采购项目接上了。

国家十一五期间,要建设20万个“农家书屋”,目前大约已有10万个。农民也不是全看种菜、养牛的书,还要开阔眼界,在甘肃农村,20年前十几卷本的昆德拉,变成了三本乡村版“压缩包”。除此,还有“工人书屋”、“警察书屋”涌现。

一些官员趁机“权力寻租”。比如农家书屋工程全国有个推荐书目,要求各省地方书目不得超过30%,但地方保护主义力求拓展地盘,一些地方领导挂名“主编”,有的出版社农家书屋的书一印1万本,利益所得与“领导”分成。

因为在招投标中地方政府把折扣压得很低,一般为五折,甚至低于四折,馆配商为了挤出利润空间,向出版社压折扣,好书成本高,折扣低了会亏钱,出版社纷纷把滞销、压库的书提供给馆配商。“农村、中西部中小学图书馆和农家书屋,拉动了各个出版社库存,”袁彪说,“全国各地同时‘普九’、‘双基’达标,成了书商们欢腾的节日。”

宋一柯一想到自己那两本“超薄书”将成为中小学图书馆书架上的摆设时,就有一种羞愧感,他甚至不希望老师和孩子们读到它。

袁彪很清楚,招标时折扣压那么低,书就只好弄成了“残废”。比如一个学校25万元要按照教育督导达标配备5万册,一本书平均5元钱。有些馆配还要送书架、桌椅。他算过宋一柯那套书的账,定价55元,就算一折批发,也都有赚头。高定价,低成本,小开本,最便宜的纸张,主要是印工上地区差别大,一本书在上海印和在河北、甘肃印大不同。

有的书招标方订购了,但馆配商跟出版社谈不下来折扣,就干脆自己盗版印了,不要书号,反正不上市场销售。

建筑造价低于底线会有豆腐渣工程,图书折扣太低催生了“垃圾书”。

被利益污染的“下三烂”

袁彪告诉宋一柯,他的名人访谈录那套书,在书目的“打钩”中,就显示出优势。

教育部给中小学图书馆配推荐书目,由专家评选,后来变成创收项目,交钱都能上,按印张收费,几百上千元不等。有的出版社有好书不报,却把压库的书报上。

因为图书馆选书“模糊”又“间接”,看书目选书者只能望文生义,两本书55元,一本书不到28元,看起来不算太贵。教育局的“专家”,拿着“扫描棒”,“吱”一声扫描进去了。在书单上打钩,看起来是《基督山伯爵》、《红楼梦》等经典,书到了一看,全是“残废”的小册子。

因为“普九”达标,关键是看藏书的册数,上下册就算两本,学校也高兴。极少数贫困地方的学校为应付验收,动员老师和学生把家里的书拿到图书馆临时充数。

“名著”的节选本、改编本,也都被“稀释”得面目全非了,只有薄薄的几页,几万字,改编的语言蹩脚,味同嚼蜡。

一位北方某市教育局副局长,这些年经常到中小学进行“双基”检查督导和验收,发现图书馆里的书都是这种“下三烂”,数量达标了,没质量保障。

安徽一个农村中学花了二十多万装备起来了“达标”的图书,两年没一个老师和学生借过一次书。中小学图书馆成了“摆设”,为了应付验收对册数的要求,于是一夜之间填了好多书,拿书单目录抄些书名充数救急。

袁彪曾一度也想做大学图书馆的馆配,但有教育部下属的图书装备公司已经做得很成熟了,一般公司很难进去。

前几年,一个大学图书馆馆长“案发”,查到北京一个很大的图书公司的老板贿赂了他5万元,最后老板被判刑一年,公司差点一蹶不振。业内人说,“不能直接送钱,给图书馆的采购员报销差旅费这招比较保险。”有的馆长暗示你要有“觉悟”,你没“觉悟”,他会挑剔,结账时说书的标签有问题。

主管这事的教育官员们这些年国内都旅游遍了,新马泰也腻味了,现在直接去欧洲,甚至有些官员的子女国外读书,也有人给他们出学费。

政府采购阻断了图书馆原来自发采购的经济腐败,但腐败转移到馆配商。

从出版社到中间批销商到图书馆,层层利益渗透。民营书商控制了二级大学,各地的技术学院、师专扩招,学生多了,图书配备的门槛越来越低,彼此形成利益共同体。

令上海译文出版社的副社长赵武平郁闷的是,全国有35万家图书馆,他们翻译的外国文学名著“过去进图书馆5000册没问题,现在进不了100本,甚至干脆一本也不进,都是‘馆配招投标’闹的”。外国文学书版税、翻译费再加上纸张和装帧讲究些,成本高,“进了会赔钱”。

最先死亡的是各地古籍出版社,接着是文艺出版社,现在名家名作销售不到5000册,两年方能回款,等于亏损了。很多文艺出版社无奈向“青少年类”和“养生类”转型。教科书减少了鲁迅,他们就做鲁迅箴言中学生版,中小学晨读本、晚读本,经典书插图本、连环画本、新概念连环画本,零售和馆配都命中率高。

劣币驱逐良币。好书被挡在图书馆外,而大量垃圾书却堂而皇之地登堂入室。

直到现在,宋一柯心里有一种“共犯”的内疚,尽管没得一分钱。他坚持让收废纸的直接把“垃圾书”拉走了,他希望它们灰飞烟灭,别再拿纳税人的钱打水漂儿。

(文中袁彪、宋一柯为化名)
共有产权房淮安独奏
Posted 周五, 2010年 09月 17日 By ChangCe
共有产权房淮安独奏
作者:南方周末记者 韦黎兵 发自江苏淮安
2010-09-16 14:46:38
来源:南方周末


【公租房地方策系列报道之三】

淮安的共有产权房从市场收购,政府划拨的土地按实际拍卖价折让算入房价,并明确这部分产权属于政府。这就堵上了一般经适房因土地划拨导致的低房价以及巨大套利空间。

保障房基金为购买者在银行的贷款兜底,如实在无法还款,则基金还款并收回产权,重新投入经适房中。

即使政府那部分产权和相应投入,能通过经适房用户回收相当一部分,但此前政府会有5-8年的持续净投入,资金压力不小。



经适房成领导干部福利房,限价房成单位内部定向销售房……分配是否公平成为保障性住房政策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公租房亦然。 (CFP/图)

凑足6.5万元,江苏省淮安市的低收入者就可买下一套房子五成的产权。这套房子60平方米,性质是商品房,目前市场价约13万元。

房子的另一半产权属于一个特殊的投资人——政府。

购买人住进去5年内,如果再支付6.5万元,就能获得这套房子100%的产权。如果购买人居住的年限是5年-8年,他需要向政府支付其投资的同期利息。居住8年之后,他要购买政府手里的五成产权,只能按市场价。

居住期间,购买人不需为政府其余五成产权支付房租。如果选择出售自己的五成产权,政府则与下一个持有人共享产权及收益。

这是江苏省淮安市2007年时在全国首创的共有产权保障模式。2010年,公租房上升为国家战略之后,开发与退出模式不断创新,淮安共有产权模式引发关注。

堵住经适房之漏

按照国家规定,经适房转让时应该补交土地出让金,但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均未有具体操作办法,也并未征收土地出让金,这让经适房成为很多人进行利益输送的渠道。

1998年,淮安与全国其他地方一样,配合住房货币化改革而配套供应经济适用房。到2001年,淮安市区供应了37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

这些经济适用房一推出就销售一空。其原因之一是,很多不满足经适房准入门槛的人,在低于市场价的经适房价诱惑下,想尽各种办法挤入,而真正满足条件的老百姓却根本买不起房。这一度是经济适用房最为诟病的制度漏洞。

2007年,淮安市原改制企业——华尔润磷肥厂的58名职工,联名写信给市委书记,要求改善住房条件。因为37万平方米的经适房计划未能覆盖到他们——他们还住在厂里20世纪50年代建成的平房中,户均面积只有30平米,早已成为危房,且位于化工工业区,空气污染严重。

时任淮安市房管局副局长的邵明,还看到了“经适房退出”的问题。以淮安市经适房项目——富丽花园为例,1998年时的房价是1000元/平方米,比市场价低了10%。2007年时,经适房房价涨至1500元/平方米,但周边房价跃上了3000元/平方米。

按照当时的经适房回购办法,1998年购买经适房的,在2007年退出时,要接受的经适房回购时价是1500元/平方米。“但1998年人家只要在经适房出价基础上添加10%,就能在市场上买到同等的商品房。现在得添一倍多的钱,才能买到房。”邵明说,经适房的封闭运行,在淮安走不通。

他认为,经适房相对应的土地问题,也比较棘手。对购房人不尽公平的是,因为政府划拨的土地不能进入市场流转,购买经适房的人没法申请住房抵押贷款,相关的交投非常清淡。

更值得警戒的是,按照国家规定,经适房转让时应该补交土地出让金,但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均未有具体操作办法,也并未征收土地出让金,这让经适房成为很多人进行利益输送的渠道。

2007年,淮安拿出了独创的共有产权房模式。“淮安的共有产权房,都是从市场收购,将政府本免费划拨的土地价款按土地实际拍卖价格折价算入房价,由暗补变成明补,并明确明补这部分产权属于政府,就堵上了一般经适房因土地划拨导致的低房价以及巨大套利空间。”邵明说。

具体运行中,共有产权房从政府下属房地产公司收购,可以不赚取商业房产开发的正常利润,这让淮安市政府可以把共有产权房价格,设定得比周边商品房低约5%-10%。“为了这不到10%的利益,还要走后门、托关系、冒风险,有钱人不如直接投资普通商品房。”邵明说。

淮安式“房等人”

经过多方沟通研究,淮安市房管局与保障房中心、银行、担保公司设计了一个针对经适房用户的贷款解决方案。

制度漏洞一经被堵,经适房在全国“供不应求”但又“求非应供”的局面,在淮安变成了完全相反的“房等人”。

据淮安市住房建设局住房保障处吴处长介绍,淮安市2009年推出400套、2010年推出1600套适用共有产权的保障房,但迄今为止,符合条件并有购买能力,最后取得共有产权房的人,只有337户,加上拆迁户适用共有产权房的,也只有436户。

其余的房子则空在那里,等人来买。在淮安市开发区钵池山公园附近,一边是淮安“地王”建设的香格里拉小区,另一边则是环境同样不错的没有卖出去的保障房“洪福小区”。

卖不出去的道理看似简单:没了投机者,政府也不赚取房产开发利润——开发都是政府下属的两个房地产公司承担。

但邵明等人认为,问题还在需求一端。为此,淮安市曾不断调整共有产权房的准入门槛,从2007年的人均月入 700元以下,调高到 1000元——跟省会南京市同等。但房子仍然卖不掉,2010年,淮安只好再把准入门槛调高到多层的1000元和高层的1200元。

“人均月入1200元这个覆盖面已经非常广了,快赶上去年淮安城镇人均收入水平了。”邵明说,2009年,淮安人均月收入约1300元。

进一步调研发现,最大的症结是银行贷款。由于低收入群体往往没有稳定工作,收入也低,银行不愿意给他们贷款。原本基本生活外剩余就很少的低收入群体,购买经适房一次就要首付总房价的七成,比普通商品房的首付比例高得多,甚至绝对值也大大高于普通商品房,限制了他们的购买能力。

经过多方沟通研究,房管局与保障房中心、银行、担保公司设计了一个针对经适房用户的贷款解决方案。

保障房管理中心用保障房基金为所有经适房用户在建行、中行的贷款兜底,直至贷款人实在没有还款能力,保障房基金替贷款者还款并收回其所有的那部分产权,重新投入经适房之中。借款人转而进入廉租房保障。

而担保公司则为银行提供收入不稳定的借款人临时不能还款的风险担保。由于保障基金兜底,这种担保不占用担保公司的信用额度。“银行没有风险,他们已经上报上级行,不久就能正式开始实行了。”邵明说。

“杀鸡取卵”式开发

“保障房每年省里给市里都有任务,政府应该通过正常途径,确定稳定的投入渠道,否则是没法持续的。”

所谓保障房基金,来自房管局下属两个国有全资房地产公司:富康公司和富丽公司。它们1998年开始就承担了政府经适房、廉租房以及拆迁安置房等公共职能,同时“近水楼台先得月”,开发了不少商业楼盘。

现在,富丽和富康公司多年来积累的合计1亿多元的资产,被划给房产局保障房管理中心作为保障房基金,再由基金从两大政府房地产公司手里回购商品房,按照共有产权的模式,转为经适房。

“我们公司大概7000多万的账目资产被划给了保障房中心,包括100多套房子的实物资产,3000万货币资金,还有江苏银行1150万股权投资。”富康公司副总黄兆承说。

地处苏北的淮安市,市区人口60多万,长期经济欠发达,城镇人均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房管局首先要自己想办法来解决资金问题。

淮安的做法是,首先让国有企业承担融资职能。

但是,公有产权房与常规经适房相比,由于土地并非划拨,共有产权房开发的税费则不能减免(虽然仍然进了政府的兜里,但却是在政府的不同部门与层级中),成本被抬高了。“(作为共有产权房的)新新家园土地变成出让而不是划拨后,每亩增加了几十万的成本。”黄兆承说,政府交给的公共项目,富康公司并不盈利,但政府需要交给富康公司3%的项目管理运作费用。

在黄兆承看来,市政府将富康和富丽公司的资产转作保障房基金后,两个公司基本被掏空,资产几乎所剩无几,再进行商业开发贷款又不易,因此多少有杀鸡取卵的意思。“保障房每年省里给市里都有任务,政府应该通过正常途径,确定稳定的投入渠道,否则是没法持续的。”黄兆承认为,即便5-8年后,政府那部分产权和相应的投入,能通过经适房用户回收相当一部分,此前政府依然需要有至少5-8年的持续净投入,才有资金回流。

资金还制约了共有产权房的推广。2007年刚刚推出共有产权房时,淮安规定了个人与政府的两种产权比例:7∶3和5∶5。但由于5∶5的比例需要政府垫付更多资金,2009年只好取消了这种比例,一律改为7∶3的比例。

针对资金困境,住建局保障处吴处长有一新设想:“可以还是划拨经适房土地,但经过评估确定土地市场价值,折合进房价计算政府产权比例。”

共有产权房制度在淮安之外,学习者寥寥。即便在淮安市辖内各县,自从2010年年初市里要求推广以来,响应也并不积极。

邵明认为主要原因很简单。“以前房管局自建经适房的时候,手握重权,门庭若市,但现在一切都透明了,没有超额利益了,没人求我们了。”

棋至中局,卒已过河。邵明大胆想象:“共有产权房,可以很方便地解决工业用地上建公租房流通问题。”他的思路是,只要把工业产权公租房中住宅出让与工业土地出让的差价,转为相应比例的政府产权,与出资建房者共有产权,工业用地上的公租房产权便明晰了,流转就不存在障碍,也不牵涉土地利益让渡问题了。
张千帆:为什么改革会越改越糟
Posted 周五, 2010年 09月 17日 By ChangCe
张千帆:为什么改革会越改越糟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10年09月13日 23:19 共有 28 条点评


代表法的修改再次正式地释放出这么一个信号:改革正在走下坡路,我们已经开始走上了越改越糟的这条路

  我对代表法没有专门的研究,而且我个人觉得并不是很重要。这首先是因为人大本身不重要,虽然宪法上规定是最高国家机关,但实际上在我们国家就是不重要,这大家都知道的。即使对人大来讲,代表法也不是最重要的法;和选举法相比,它就不如选举法重要。制约中国人大的问题无非是两个,一个是选举,一个是代表专职化,刚才建勋也说了,不过我想选举还是比专职化更基本。如果现在三千多全国人大代表,还有各省、县、乡的代表加起来一大堆都专职化,都拿国家工资,由纳税人供养,但又不是人民真正选出来的,不对当地人民负责,专职了不做事,我们要这样的“专职代表”做什么?这次大家都觉得代表法的修订退步了,其实许多问题都是老问题,譬如比如人大常委会控制人大、执政党控制整个人大……和这些根本局限相比,这次修订只算得上小小的退步。更何况法怎么说在中国本来就不是很重要,因为法律规定是一回事,实际落实又是一回事。良法得不到落实,当然是很糟糕的事情;但是如果恶法得不到落实,法治落后到反而帮了我们的忙了。当然,中国的规律是良法很难落实,恶法倒往往实施起来尤其得力。不管怎么说,目前的倒退对于我们的现状来说算不是根本性的。
  但我仍然感觉它是一个标志,它向我们发出了一个不祥的信号。改革三十年,中国变化真快,快得超过我们的意识;我们的意识一瞬间就能完成了,但有时候还没意识过来它就已经变了。我感觉,中国改革到了而立之年前后,也就是08-09年的时候,全国大部分人还是认同改革的,似乎改革总是会越改越好。当然,总会有“愤青”、毛左否定改革,我是指但凡有脑子的人、不否定历史的人总还是赞成改革的。但此后也就短短二三年的时间,让我们相当一部分人改变了想法,看到改革确实有可能越改越糟糕。近年来的司法改革是如此,代表法的修改再次正式地释放出这么一个信号:改革正在走下坡路,我们已经开始走上了越改越糟的这条路。
  为什么如此,我还没完全想好,这里初步总结出几点原因。一是我们已经到这个时候了,问题开始全面爆发,因为经济改革先行,政治改革没有跟上,会出现很多社会负面效果,从而对政府产生越来越大的外部压力,群体性事件每年只会越来越多。在这个方面,中央政府会比地方政府感觉更明显,因为他看到是全局。我们看到全国的群体性冲突此起彼伏,但不少地方尤其是沿海发达地区的政府日子还是比较好过的;出事的地方当然感觉到了危机,但是这里一个、那里一个,每次都是个别的。然而,这些事情都在中央的掌握之中,它能看到这些事件越来越多,而看不到怎么让它们消失,于是就从内部产生了合法性的危机意识,觉得自己维持这种统治越来越有挑战。
  这个问题不好解决。刚才有提议从法律上保证执政党的长期执政,就好像当时大清立宪第一条就是要保证“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一样。但那是那个年代的事,在一个“人民共和国”是行不通的。其实我们国家发生的许多悲剧都是不得不在一个民主的外衣下实行专制造成的。索性像清王朝那样让它专制倒也简单,但我们偏偏要“民主”,于是就造成许多假借民主的名义发动的权力斗争,“文革”就是这么折腾出来的。既然已经承诺了民主共和,再要维持长期执政是不容易的,尤其是在社会矛盾和冲突这么激烈的情况下。我们一些学者苦口婆心劝说执政党改革,因为这样才有利于长期执政,问题是长期执政对于执政党来说是好的,但这个“党”究竟谁呢?是总书记吗?是总理吗?是各级党政领导吗?他们还有两年就要退,长期执政对他们个人来说究竟有多大好处?执政党确实是有长期利益的,但是和国家一样,“党”也是一个虚构的实体,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是在这个党的名义下行使权力、享受好处的党员干部,而他们关心的只是个人的短期的利益。你说这么打压迟早有一天要崩溃,他早想好了:等崩溃那天我还不知道在哪里,只要现在我在台上能压住就行了,所以这个道理是和他讲不通的。
  第二,这种挑战主要是来自统治阶层内部的心理上的,不是来自外部的,不是敢说话的人大代表越来越多,让政府感到威胁什么的,所以现在才要来限制代表活动自由。最近几年的趋势根本不是这样,恰恰是相反,负责任、敢说话的代表越来越少。我们曾经在去年和今年年初和腾讯合作组织人大代表讨论大学招生改革,就过了一年,可能是请的人不同,但是给我的印象确实完全不一样:去年还多少能讲点实质性的东西,今年来的代表讲的话根本都不能听,让我对他们完全失望了。像湖北姚立法这样活跃的独立代表都已经被在上面支持下被地方打下去了,中央不保护这些候选人的言论自由和媒体的新闻自由,地方更加有恃无恐。下面我还要讲到这种中央和地方最糟糕的联合。恰恰是因为制度化的约束不存在,因为没有一种组织化的力量去抗衡他,所以说上面还是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感觉走,直接在代表法这样的立法当中体现自己的恐惧和意图。
  第三,现在中央和地方已经非常迅速地形成了一种既得利益同盟。原来我想中国很大,中央还有地方各级层次很多,它们之间的利益不尽一致,这样也许可以利用各方的利益差异实现相互制约、推动良性改革。譬如省一级官员不愿改革选举制度、“革自己的命”,但也许可以推动县、乡选举;中央保证言论和新闻自由,其实是对维护长期执政有好处的,因为这样可以让中央及时了解各地情况。但现在看来,他们早已经意识到彼此之间的既得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尤其是中国的中央政府其实是很小的,具体的实际统治必须通过各级地方政府。要维持地方对中央的忠诚,说得直白一点就是要放任地方官员去瞎搞、去寻租,故意留着制度上的漏洞让地方政府钻、从中得到好处,否则别人为什么要给你卖命啊?这样一来,中国就沦落到一种最糟糕的中央和地方制度安排。
  中国是一个大国,而大国有好处也有坏处。从美国的联邦制我们可以看到,大国成功的治理经验从根本上说有两条:一是要充分保障地方自治和地方多元化,用我们的话说就是要发挥地方的能动性、自主性、积极性;二是要让中央遏制一些不良的地方倾向,譬如地方歧视、地方保护主义或地方内部的多数人暴政。在这个时候,中央就应该介入,或者是为了保护少数人的基本权利,或者是防治地方对外地人或物的歧视。这样,地方的长处都能够自由发挥出来,短处则通过中央干预而被遏制住了。
  至少近几年来看,我们中国恰好相反,充分发扬了大国中央集权的弊端,而把所有的好处都给扼杀了。中国有些地方领导还是想做事的,也尝试了不少地方创新,但是这些良性的地方自治试验反而被中央左一个文件下来、右一个文件压下来。前几年某些地方试验乡镇长直选,硬是被全国人大以“违反宪法”的名义叫停了。好的尝试被压制住,各种不好的地方措施有没有得到遏制呢?反而没有,我们看到各地违规征地拆迁、草菅人命、贪污腐败、打压记者等等胡作非为,中央则是无能、无力或索性不愿管。其实地方钻的许多空子正是中央设立的制度造成的,譬如户籍限制啊、收容遣送啊、强制拆迁啊、新闻管制啊,不都是中央设置的全国性制度吗?我们知道北京作家谢朝平写了《大迁徙》,反映三门峡水库那么多年遗留下来的移民问题,近几天被陕西警方到北京来抓去了。凭什么抓人呢?就是新闻出版审批制度,就是这么一个糟糕的制度让地方官员维护自己的腐败,还不让外界报道和评论。
  所以我觉得中国的事情是挺难办的,你看周边的国家,不论是日本、韩国甚至泰国、印尼,还有台湾地区,都先后转型成功了。我们从清末宪政改革开始失败至今,不是没有缘由的。这不只是一个国家大、转变慢,好像质量大的物体惯性越大一样;也不只是金观涛他们以前讲的“超稳定结构”,我们的中央和地方联盟起来,阻碍改革的力量实在很强大。大国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对于人民来说集体行动更加困难,因为国家太大了,怎么样能够让社会凝聚起来一个力量去抗衡中央和地方的联合,我想是今后摆在我们面前一个重要的课题。它直接决定了普通老百姓究竟能做什么。
  对于这个法,刚才杜老总结得很精辟,就是有些不该删的删了,有些不该加的加进去了,尤其是关于代表的集体活动。我想开这个会的目的无非是集中力量和焦点,争取打掉那些改得真正恶劣的地方。我看大多数规定都是无关痛痒的东西,不用去管,但是制度性退步一定要尽力抵制住。
  我再补充一点:因为我刚才说了这个趋势,我不知道这种滑坡到底是一种系统性的,还只是暂时的,也许到十八大换届后一时会有所好转。如果是系统性的,也就是一直是越来越糟下去,那就没有办法了。这也是完全可能的,一点不奇怪的。大清那时候改革、改革,不改还好,改革之前高级官员还是满汉参半,一改反而是满族占了3/4,成了“亲贵内阁”。我们也许已经到了那个阶段,那样我们就要做好心理准备,凡是在修改法律的时候,都很可能越改越糟,而不是越改越好,因为这就是现体制运行的逻辑。既然改还不如不改,那就尽量别改。不过我还没有那么绝望和悲观,也许中国改革会是一个波浪型的,我们现在正好赶上了往下的这一波,也许过一个阶段还有往上一波。如果是这样,我们就要把握改革的时机。在目前这个时候,既然快要换届,领导的心思也不在这个上面,就先别改了,因为只能越改越糟,不妨等以后条件成熟再改。